当前位置: > 主页 > 中心成果 > 正文

再谈“文明冲突论”

时间:2019-07-08 19:2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再谈“文明冲突论”
 
潘光
 
近来,“文明冲突论”又泛滥起来。美国国务院有一个女士,居然将中美关系也定义为“文明冲突”,使我们不得不就此评论几句。
 
世界上并没有纯粹的“文明冲突”
这里所说的“纯粹”的“文明冲突”,就是指排除了政治、经济等方面因素作用的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笔者认为,世界上并没有这样纯粹的“文明冲突”。
首先,世界历史上的许多冲突和战争最初实际上都是发生在同一文明之内,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都是欧洲,战争之初两大对立集团内的主角也几乎都是基督教文化圈内的国家。又如,目前在阿富汗、叙利亚、利比亚、也门等地发生的内战或内斗,也基本上属于伊斯兰文明内部不同教派或不同集团的冲突,尽管西方列强的干涉和挑动往往是起因。
其次,世界历史上还有许多冲突和战争起初是发生在文明范畴之外,即源于同文明差异并无关系的意识形态对立,如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最初都是因为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冲突,冲突双方均属同文同种。上世纪中叶德国的分裂和中国内战导致的台湾海峡两岸的对立状态,也都是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冲突,冲突双方均属同一个民族,讲同一种语言,处于同一文明圈内。
再次, 即使有些冲突的双方具有不同文明或文化背景, 如中世纪欧洲的宗教战争和十字军东征,近现代历史上一些亚非国家反对西方殖民主义的战争,近期发生的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等,但其根源主要还是在于政治、经济、社会因素,而非文化差异。
 
亨廷顿的理论就是“文明冲突论”吗?
目前大家都把哈佛大学教授S·亨廷顿关于文明问题的一些著述称为“文明冲突论”,使他成了“文明冲突论”的鼻祖。必须指出,在亨廷顿的理论中,“文明”的概念是十分混乱的。如果以严肃的世界史研究的标准衡量,他著述中的历史、地域和政治标准往往被任意替换, 因此得出的结论有时是片面的,有时甚至是站不住脚的。有意思的是,后来他的看法也在发生变化, 比如当许多人将9.11事件和伊拉克战争视为文明的冲突时,他倒认为这些事态发展并非文明的冲突。因此,是否可将亨廷顿的理论整体归结为“文明的冲突”,并将其作为文明冲突论的理论基础,这本身是有疑问的。
笔者有幸拜见了亨廷顿教授本人,向他请教“文明冲突”问题。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他明确指出,自己要强调的是不同宗教、民族、文化之间的差异和碰撞会在世界历史、国际关系发展进程中产生重要作用,因此要对文明因素予以重视并加以研究。他再三说明自己并不赞成所谓的“文明冲突”,而反复强调他的这样一个结论:“未来将不存在全球性的文明,而是一个由不同文明组成的世界,所有文明都必须学习共存”。[1]
 显然,将亨廷顿的观点全部归结为“文明冲突”,是一种扭曲和误解。
 
“文明冲突论”的负面影响
目前,对“文明冲突论”的批判已有许许多多,但联合国的观点可能更具权威性。
2006年11月发表的联合国文明联盟名人小组最终报告比较深刻地分析了“文明冲突论”的负面影响, 笔者作为该小组成员参与了报告讨论和写作的全过程。 该报告指出∶“令人遗憾的是,由‘文明冲突论’所带来的忧虑和混乱扭曲了对于世界面临困境之实质的讨论。用一成不变的文明分界线来概括内部不断变化、千差万别的不同社会,妨碍了人们以更有启发性的方式去理解身份、动机、行为这类问题。与这种公式化的文化框框相比,掌权者与无权者之间的裂痕,富有者与贫穷者之间的裂痕,不同政治团体、阶级、职业、民族之间的裂痕,会具有更大的解释力。事实上,文化框框只会强化已经两极对立的看法,更糟糕的是,它会助长一种错误的观点,似乎不同文化处于某种不可避免的冲突的轨道上,因此会把本可协商解决的争端变为看来无法克服的、基于身份的冲突,而且还会挑起大众的绵绵想象。”[2] 因此,报告认为:“很有必要反对这些公式化的偏见和错误理念,因为它们加深了不同社会间的对立与不信任。”
自那时以来,各国领导人和有识之士又从各个角度批驳“文明冲突论”,并进一步阐明,只有促进文明交流、包容、互鉴,才能清除“文明冲突论”的流毒。例如,习近平主席在最近举行的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上就指出:“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而发展。……人类只有肤色语言之别,文明只有姹紫嫣红之别,但绝无高低优劣之分。我们应该秉持平等和尊重,摒弃傲慢和偏见,加深对自身文明和其他文明差异性的认知,推动不同文明交流对话、和谐共生。”
 
极端主义是挑动“文明冲突”的罪恶之源
目前,极端主义比较突出地表现为宗教极端主义,就是基于单一宗教至上的思想,歪曲宗教经典,将其它宗教的信众或本宗教内部不同意见者污为“异教徒”或“叛教者”,对他们进行美其名为“圣战”的迫害和屠杀。当不同民族、宗教的群体在政治、经济等方面产生矛盾之时,极端主义便极力煽风点火,使这样的矛盾演变为恶性的冲突,这其中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社会根源,其实质并非纯粹的“文明冲突”。
首先,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政治经济权益之争互相交错,特别是历史遗留的宗教、民族之间的争端,往往由于加入了现实的矛盾而更为加剧,使冲突双方采取非理性的手段。中东乱局就是如此,既有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宗教、教派矛盾,又有当前围绕能源、水资源、交通要冲等方面的权益之争,互相纠缠而错综复杂,导致以暴制暴的恶性循坏。其次,一些冲突热点长期得不到公正、合理的解决,以致冲突双方中的弱势一方采取极端手段来打击强势一方及其支持者,这是极端主义、乃至恐怖主义上升的重要原因。持续70多年的巴勒斯坦——以色列冲突最为典型,本·拉登等人就声称他们策划9·11袭击美国的原因之一是“打击犹太复国主义”。再次,强权政治和单边主义对某些争端进行未得到国际社会认同的强力干预。在这种情况下,如干预一方与被干预一方属不同的宗教和文化圈,就特别容易引起不同文明之间的误解和纷争。美国未经联合国授权冒然发动伊拉克战争就是一例,西方列强强力干预利比亚、叙利亚,实施政权更迭也是如此,结果使中东和全球不同民族、宗教、教派之间的矛盾激化。当广大民众陷于水深火热之中时,极端主义、恐怖主义便泛滥成灾,“伊斯兰国”这样的怪胎也就应运而生了。第四,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有些国家和社会集团越来越富,有些国家和社会群体则越来越穷。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主义是绝望的产物,往往产生于弱势群体之中。如果差距和不平等的扩大发生在不同的宗教、民族群体之间,则为极端主义、偏见和冲突提供了经济和社会基础。例如近年来大批难民涌入欧洲,经济上和政治上的不公平导致这些群体被社会歧视和边缘化,西方媒体的反穆斯林宣传使他们倍感愤怒,又受到极端团伙的煽动和指挥,暴力恐怖袭击就由此发生。同时,对穆斯林的妖魔化宣传又使白人至上、种族主义、反移民思潮急剧膨胀,也导致了对穆斯林的恐怖袭击。这两年在法国、比利时、英国、德国、新西兰等国发生的恐怖袭击,都是属于此类。
从上述互相关联的四方面看,显然冲突的主要原因不在于文明差异本身,而在于政治、经济、社会矛盾导致的无知、愤怒、狭隘、偏见和因此产生的极端思想。这在许多文明发展的历史上都出现过。如在西方列强崛起的过程中,就出现过殖民主义打着基督教文明的旗号摧毁土著文明的血腥进程,出现过纳粹德国消灭犹太人的“最后解决”。 同样,伊斯兰极端主义的理论家们,从穆斯林兄弟会的创始人哈桑·巴纳到本·拉登和巴格达迪,也都极力宣传按宗教来划分世界的观点和讨伐异教的思想。
由此可见,许多恶性冲突实际上是发生在不同文明背景的一小撮极端分子之间,而不是发生在不同文明背景的广大民众之间,而且这类冲突往往源于深层次的政治、经济、社会矛盾。那些言行最极端的人根本不具有代表性,如本·拉登就不能代表伊斯兰世界,在新西兰克莱斯特彻奇杀害穆斯林的布雷顿·塔伦特也不能代表基督教世界,美国那个宣传中美“文明冲突”的女人,就更不能代表广大美国人民了。这进一步说明,尽管国际纷争和危机中存在着文明因素,即宗教、民族、文化因素,但纯粹的“文明冲突”或完全由文明原因导致的冲突都是不存在的。

(作者为上海犹太研究中心主任、 联合国文明联盟大使,本文精简版发表于《文汇报》2019年6月24日,感谢作者同意本刊此次发表未经删节的原稿)



[1] Samuel P. Huntington, “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s?” Foreign Affairs, Summer 1993.
[2] UN Alliance of Civilization: Report of the High-level Group, November 13, 2006,United Nations, New York, p3.



[1] Samuel P. Huntington, “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s?” Foreign Affairs, Summer 1993.
[2] UN Alliance of Civilization: Report of the High-level Group, November 13, 2006,United Nations, New York, p3.

(责任编辑:admi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